1监控中心设班长一名,有条件可设技术员。实行两人一值,按两班制即:
白班每天8:00-18:00
夜班每天18:00-8:00
其中24:00以后,一人监视,一人在备班室休息。
也可按照具体情况安排,但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工作的进行。
2监控中心的值班员必须经考试合格,由调度室主任审查,局主管局长或总工程师批准,方可上岗。
3监控中心的值班轮值表由班长编制,未经班长或所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4值班员在值班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班长批准有人代职,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去。
5值班期间,值班员应穿着整洁,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上岗,严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6监控中心应保持肃静、清洁,不得接待亲友、电话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严禁酒后上班和工作期间饮酒
8当值人员应保持值班室清洁,每日交班前应将值班室和备班室清扫、擦洗干净。
9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集中精力认真监视显示器画面,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进行处理:
A、发现事故音响,显示器出现报警提示。
B、事故打印机启动。
C、有异常变位提示信息。
D、有越限报警信息提示。
E、屏面出现闪光信号(遥信不正常变位)。
F、出现保护动作信号。
10值班员在脱离值班工作一个月以上,重新上岗值班之前,应经适当时间跟随班学习,并经班长同意。
11监控中心内的各种文件、资料要注意爱护和保管,阅后放回原处,未经当值人员允许,不得拿出监控中心或转借他人。
12值班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失密、泄密和窃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生产数据和各单位生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