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执行部颁《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和省《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实施细则。
2变电站的消防设施、器材应按规定配备、存放,定期检查,对灭火器应贴(挂)标签,注明本次检查日期,下次检查日期和检查人。
3控制室、开关室、蓄电池室内及变电站内的主要通道、楼梯、走廊不得随意堆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蓄电池室内严禁烟火。
4定期检查电缆沟、电缆层等通往各处的孔洞、缝隙的防火措施是否完好。通往控制室、电缆层等电缆应采用防火阻燃电缆或涂有防火涂料。
5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6变电站应将消防工作列入(春、冬季)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
7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学习、参观,应向局有关部门办理好手续,并在维操队值班员陪同下进入变电站。
8变电站门卫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对已办理进所手续的外来人员,应做好出入登记,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和未办理出入手续人员一律不准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