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2)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1)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
   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 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
   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 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 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
   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6) 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3 工作许可人:
1)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
   现场条件;
2) 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3) 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4) 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
   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4 专责监护人:
1) 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2) 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
   意事项;
3) 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
   安全行为。
5 工作班成员:
1) 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
   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2) 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
   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
   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3) 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