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之家讯:【简述】1999年6月1日,某发电厂由于电气检修人员违章,爬上运行中的110KV开关“三角机构箱”,在作业中安全距离不够,造成开关对人体放电,构成人身重伤事故。同时由于110KV母联开关拒动,引起双母失压,运行人员在事故处理中判断失误,扩大成全厂失压的事故。
【事故经过】事故前#1机组计划小修,#2机组运行,负荷50MW,110KV固定双母运行,#1100为母联开关,#0厂高变在北母运行供6KVⅠC,其它厂用系统均为正常方式。
6月1日11时,电气分场在#1主变、#1厂高变系统检修中,工作负责人王某指挥人员进行#1101开关小修。王某站在相邻的渭枣开关机构箱支持台上向#1101开关上传递东西,后不知何故,王又上至渭枣开关操作箱顶部,在下操作箱时不慎将手搭在渭枣开关“三角机构箱”处,开关放电,电弧烧伤王某胸部、腿部,随后王摔至地面,送往医院治疗。
渭枣开关放电后,渭枣开关、#1102开关、渭董开关跳闸,母差动作,#1100开关拒动(原因为保险压接不良),引起110KV南北母失压。此时#2机负荷由50MW下降,经#2厂高变带6KVⅡ段母线运行,运行人员按停机习惯,将#0厂高变低压侧#620开关合上(由于北母失压,#0厂高变无电),断开#622开关,造成厂用电全停,#2机组厂用电失压,锅炉熄火,汽机打闸停机。
11时26分,经渭董线向110KV送电,恢复厂用电。11时38分至11时50分跳闸线路相继加运。13时53分,#2机与系统并网。
【事故原因】
1.工作负责人违章误入带电间隔,站在运行中的渭枣操作机构箱上,不慎造成人身烧伤。在这种相邻都是带电间隔,本人又是监护人的情况下,本应监护好工作组成员安全工作,确自己带头违章失去监护作用,安全意识太淡薄。
2.工作票执行过程中的严重不到位。本次作业工作票不合格,安全措施不完备,应设的遮栏未设,工作票未要求,运行也未作。对于这样一张严重不合格的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批准人严重不负责任,没起到审核作用。在发工作票过程中,运行人员本应和检修人员一起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由运行人员向检修人员交代临近带电部位,检修人员在工作前应由工作负责人带领全体工作人员现场宣读工作票,交代安全措施,但都未能进行。
3.1100开关拒动原因是动力保险压接不良,如果压接良好,就不会发生甩负荷。运行人员没有根据现象及时判断出事故发生后设备的运行状态,误判断、误指挥,使厂用电倒换在已经因事故停电的母线上,造成了事故扩大,全厂停电。
【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
2.提高运行人员事故应变能力。做好平时的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对于主要保护的定期巡视、检查制度要健全。反事故措施要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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